澳门新莆京7906not2023年度“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澳门新莆京7906not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储备,按照北京市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京教工(201620号】和《澳门新莆京7906not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定办法》【北工商校发(2016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3年度“双百奖学金”(简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校可推荐“双百奖学金”学术奖1人、新生奖1人。

  “新生奖学金”面向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23级全日制优秀研究生新生申报,奖励2万元。

  “学术奖学金”面向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具有正式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有较强理论功底、学术成果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申报,奖励3万元。

  二、评审组织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双百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严格依照评定办法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下达的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申诉等,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双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部署“双百奖学金”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等工作,将资格审核及初审结果报学校“双百奖学金”评审小组。其中,院长和党总支书记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还包括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学科带头人成员。本年度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1人:

  主任委员:任金晶、王鲁娜

  成员:樊江涛、姚洪越、江燕、陈晋文、赵春丽、于强、魏海香、来金雅、杨乐(研究生)

  (三)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回避、保密的原则,评委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四)参与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基本申请条件

  “双百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依照《澳门新莆京7906not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执行,即:

  (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入学综合成绩优异,入学总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具备一定学术研究潜力;本科期间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二)研究生学术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仰马克思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严守科学道德,学风严谨。

        4.以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己任,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专业成绩优秀;在读期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活专业调研活动,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

        5.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学术创新潜力,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达到以下条件: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主流报刊理论版或学术版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理论文章;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至少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参评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的;

        4.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5.群众反映有其他方面问题的,由校评审领导小组核实后决定。

  (四)每名学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多获得两次“双百奖学金”奖项,总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已获得过学术奖学金的研究生,如第二次申请学术奖学金,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学生申报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综合评价指标及参考计分办法

  (一)新生奖学金综合评价指标及参考计分办法


类别

项目

分值

备注

A 录取质量

A1 推荐免试

3

A类分值不能为零

A2 笔试超国家线30%以上(含)

3

A3 笔试超国家线20%(含) --30%

2

A4 笔试超国家线10%(含)--20%

1

B 志愿情况

一志愿录取(含推荐免试)

1


C 科研素质

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或者CSSCI核心期刊(含扩展版)或者在其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

申报者排名需为第一

D 竞赛获奖

D1 国家奖学金

3

分别选取荣誉称号和学科竞赛中有代表性的一项加对应分

D2 荣誉称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2

D3 荣誉称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1

D4 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2

D5 学科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1

E 专业基础

E1 本科成绩绩点4.0以上(含)

1

满分为5.0

E2 本科学位论文优秀

1


  (二)学术奖学金综合评价指标及参考计分办法

  二年级学生:总分=学习成绩(必修课)×40%+科研×40%+发展潜力×20%

  三年级学生:总分=学习成绩(必修课)×30%+科研×50%+发展潜力×20%

        1.科研及创新成果的认定

  科研成果中论文和学术著作必须是出版和发表的成果,申请人应提交原件。课题成果以学校科学研究院系统中分割单上署名或课题结题报告中的署名为准。非科学研究院认定的课题成果由所在部门证明为准,需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同时上交相关立项或结题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本年度评审细则发布前。

  学科竞赛获奖参照《澳门新莆京7906not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申请人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由学院进行认定。

        2.科研分数的计算方法

  论文分数以学校科学研究院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其中第一作者(与导师合著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科研成果加分见下表:

A 1SCISSCIAHCI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A2A3类核心期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

CSSCI

核心

期刊(含扩展版)A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D类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省部级党委理论报刊、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期刊论文、国内会议论文、其他报纸理论版文章3000字以上、C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无刊号)、其他报纸文章3000字以上、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50/

30/

20/

10/

5/

1/

  参与学术专著:按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按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按每万字计2分。字数不少于3000字,少于3000字减半前两篇计分,超过2篇不超过4篇(含)在减半基础上再减半,相当于加1/4分值的分,超过5篇(含)的所有部分统一加1/8分值的分。

        3.发展潜力的计分方法

  (1)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每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50%

  参与科研课题,参照综合测评论文分数和学校科学研究院科研分数计算的方法,学生自己申请的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计30分,第二承担人计20分,其余人员计10分。参与导师课题,国家级课题计30分,省部级课题计20分,校级课题5分。参与导师课题要以学校科研系统中有该项目组成员为准。

  (2)获奖:得分(同一类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得分,不同类别奖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30%

  省(含直辖市和自治区)部级及以上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30分;校级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计20分。其他院级以上获奖(不包括研究生奖学金)每项5分。

  学科竞赛获奖: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获奖计50分;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计30分;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20分;C1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10分。(如学科竞赛获奖作品为论文的,与前边科研成果加分比较选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

  (3)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按一级学科计算):计20分乘以权重20%

  五、评审程序

  所有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北京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申请表》,于9517:00前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当前我校尚未开学,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fanjiangtao@btbu.edu.cn

  学院评审委员会于96日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于96-8日进行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格审核及初审结果报学校“双百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围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结合综合评价指标以及参考计分办法,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考察评议(基本申请条件优先,同等条件下参考综合评价指标计分结果),确定获奖推荐名单,并于915日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于915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市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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